皖食藥監辦〔2007〕264號 | |
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: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第三次現場會議、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驗收現場會和《安徽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“三個再查”工作的通知》(皖政辦明電〔2007〕58號)精神,扎實做好迎接國務院、省政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現場驗收,以及國家局關于藥品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檢查驗收等工作,省局決定在全省開展開展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自查和督查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自查和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 (一)自查主要內容 1、藥品生產企業: 一查藥品生產企業是否取得《藥品生產許可證》 二查是否取得《GMp認證證書》; 三查是否對藥品注冊申請資料開展自查; 四查是否有質量管理部門、質量管理制度和專職質量管理人員; 五查購入的原輔料是否有驗收紀錄; 六查藥品出廠是否有檢驗合格報告書; 七查每批出廠藥品是否都有銷售記錄; 八查是否有請公眾人物、專家作療效證明的藥品廣告; 九查是否建立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報告制度; 十查監管部門是否有監督檢查。 2、藥品批發企業: 一查是否取得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; 二查是否取得藥品GSP證書; 三查藥品購進渠道是否合法,購進的藥品是否有驗收紀錄及憑證; 四查藥品銷售是否有記錄; 五查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問題; 六查是否有能夠保證藥品儲存質量要求的、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儲存庫; 七查是否有請公眾人物、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; 八查是否配備藥學技術人員; 九查是否建立特殊藥品跟蹤系統; 十查監管部門是否有監督檢查。 3、藥品零售企業: 一查是否取得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; 二查是否取得藥品GSP證書; 三查是否按照處方藥、非處方藥分類擺放,是否有標識; 四查藥品與非藥品是否分開擺放,是否有標識; 五查藥品采購渠道是否合法,購進藥品是否有驗收記錄和憑證; 六查處方藥銷售是否有藥學技術人員指導; 七查是否有出租柜臺; 八查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問題; 九查店堂是否有以公眾人物、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; 十查是否配備藥學技術人員; 十一查監管部門是否有監督檢查。 4、醫療機構: 一查是否有合法、穩定的藥品供應渠道,供應是否及時; 二查藥品是否有專門的儲存場所; 三查冷藏藥品是否有冰箱儲存保管; 四查鄉鎮衛生院、村衛生室是否開展規范藥房、合格藥房建設; 五查監管部門是否有監督檢查。 5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: 一查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》項目是否與實際相符; 二查質量管理負責人是否在職在崗; 三查采購、生產、檢驗記錄是否齊全; 四查檢驗儀器是否齊備并按產品標準檢驗出廠; 五查產品包裝、標識、說明書是否規范; 六查市、縣局是否進行監督檢查。 6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: 一查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》項目是否與實際相符; 二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在職在崗; 三查所經營產品的注冊證、產品生產企業的許可證、每批產品的合格證明等資質材料是否齊全,是否經營過期失效產品; 四查產品入庫驗收、出庫符合等記錄是否齊全; 五查市、縣局是否進行監督檢查。 (二)督查主要內容 (1)藥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意識。重點是各級貫徹國務院《特別規定》與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態度是否堅決,政府負總責意識、企業是藥品質量第一責任人意識是否到位,特別是思想認識是否到位,領導和督導是否有力。 (2)對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“回頭看”情況。重點是藥品專項行動方案是否落實,相關部門是否形成專項整治的強大合力,藥品專項整治的“六項任務”和“四大目標”能否如期實現,各個環節有無不良隱患和工作漏洞,迎接國務院和國家局藥品專項整治檢查驗收工作是否扎實。 (3)藥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確立情況。重點是各級是否結合實際認真總結藥品安全監管的經驗,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,促進食品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、有序。 (4)元旦、春節等重大節日和“兩會”等重要時段的藥品安全工作籌劃是否具體,措施是否有效,監管是否到位,確保用藥用械安全。 二、自查和督查工作安排: (一)自查和督查的時間 自查時間: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,至12月24日。 督查時間:12月24日至元月10日,具體時間由各督查組另行通知。 (二)自查和督查的組織 本次自查活動由各市、縣局負責通知轄區內的相關企業、單位,以發動相關企業、單位自行開展檢查為主,市、縣局按照自查內容加強工作督導。 督查活動由省局組織實施,省局共組成6個督查組,每組3-4人,由一名局領導帶隊。 (三)督查的主要方法 督查組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法進行。明查主要檢查所到單位藥品專項整治開展情況,認真查閱相關文件、記錄和檔案資料,突出對重點企業和重點隱患檢查,分類對其他企業進行抽查,同時隨機開展暗訪活動。 三、有關要求 (一)各級要要高重視這次自查和督查工作,深刻認清省政府開展安全生產“三個再查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實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開展自查和再查工作,進一步強化措施,排查隱患,狠抓落實,努力把各種不安全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。 (二)各地要對藥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的梳理和總結,及時向督查組提供匯報材料,督查組工作時不安排匯報。 (三)各市、縣局級要全面收集整理和規范相關的檔案、資料,同時在自查中也要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和資料,認真落實藥品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。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| |
來源:華辰制藥 |